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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35号)的文件要求,为促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为防控绩效考核做好必要准备,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上级部署,学校迅速启动疫情防控预案,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响应、上下联动、全力以赴、有力有序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由此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收集管理好这些文件材料,对工作考察研究和经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按照报送要求及时发送给防控工作组办公室。

二、归档范围

凡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都应当纳入收集归档范围。具体包括:

(一)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枣庄市下发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文件、通知等;

(二)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相关文件材料等;

(三)学校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四)学校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正本(印刷稿)和签发稿;

(五)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通知、方案、议程、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六)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专报、大事记等;

(七)学校疫情防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名单,支援湖北等区域的单位、部门和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宣传及表彰材料;

(十)学校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收集、整理归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层面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纸质文件、声像文件、电子文件和实物等);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收集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材料,原则上每周汇总报送一次。

(二)做到应收尽收。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确保疫情防控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强化指导服务。档案馆要加强对防控疫情建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归档规范,资料系统完整;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由工作组办公室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归档。

(四)严格过程考核。及时归档和报送相关材料,是考核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归档落实不力,出现迟报、不报或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将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规范报送材料。请每个周五前,将本周形成的文件或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zzxyfkb@163.com。为方便统计查收,请在文件名前应加上部门或单位名称,具体格式为:部门或单位名+标题名。

附件: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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